时事新闻

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 返 回 <<
发布时间:2015-5-13

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济南、泰安李学军律师,18354885199

网址:http://www.lixuejunlawyer.com

保监发〔2013〕46号
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合同对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的约定,更好地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责任涉及伤残给付的人身保险合同应在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伤残程度的定义及对应保险金给付比例。保险公司应科学划分伤残程度,公平设定保险金给付比例。

二、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伤残程度评定标准为经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标准,或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的,条款内容应包含该标准的全称、发布机构、发文号及标准编号。

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加强对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研究工作,研究制定伤残程度评定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标准,供保险公司使用。行业协会应请相关专业组织或专业鉴定机构对行业标准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向社会公示。行业协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调整机制。

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伤残程度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的,条款内容应包含该评定标准全文,并注明“行业标准”字样。

四、保险公司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定价回顾报告。定价回顾报告要求参照《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95号)第七、八、九条执行。

五、需要调整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的保险条款,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和条款更换工作。对于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确保产品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保监发〔1999〕237号)同时废止。

中国保监会

2013年6月4日

泰安工伤律师、泰安劳动争议律师、泰安劳动纠纷律师、泰安工伤赔偿律师、泰安经济补偿、泰安工伤律师网、泰安工伤律师、济南工伤律师、泰安劳动纠纷律师、济南劳动纠纷律师、泰安工伤赔偿律师、济南工伤赔偿律师、济南劳动争议律师、泰安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争议网、工伤赔偿网、泰安工伤赔偿律师、济南工伤赔偿律师、泰安劳动纠纷律师、济南劳动纠纷律师泰安工伤律师、济南工伤律师泰安工伤赔偿律师、济南工伤赔偿律师、泰安劳动纠纷律师、济南劳动纠纷律师泰安工伤律师、济南工伤律师、泰安工伤赔偿律师、济南工伤赔偿律师、泰安劳动纠纷律师、济南劳动纠纷律师、泰安工伤纠纷律师、济南工伤纠纷律师,济南、泰安李学军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手机:18354885199 

网址:http://www.lixuejunlawyer.com 

下一条: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上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热点新闻:
最高院案例‖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变更登记可以阻却执行 (阅读次数:7619 次)
济南律师网新年贺词 (阅读次数:3969 次)
诉讼时效统一为三年?最高法院的权威最新解释(附法律规定)! (阅读次数:3945 次)
交通纠纷法律法规 (阅读次数:3353 次)
泰安离婚律师、济南离婚律师、泰安婚姻律师、济南婚姻律师确认亲子关系,亲子鉴定 (阅读次数:3335 次)
衢州婚姻律师,衢州离婚律师,继承纠纷,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阅读次数:2622 次)
济南婚介,济南婚姻介绍所,济南相亲网,济南征婚,婚恋网,可自主联系、自由相亲、自由恋爱 (阅读次数:2548 次)
企业法律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2367 次)
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阅读次数:2325 次)
2021年泰安相亲会,可自由相亲、自主联系、自由恋爱--尽在相邦婚恋网; (阅读次数:227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