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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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5-16 |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济南、泰安李学军律师,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手机;18354885199, 网址:www.lixuejunlawyer.com)
[1998]高检研发第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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