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婚姻家庭法律服务范围及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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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5-8

婚姻家庭法律服务范围及法律法规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济南、泰安婚姻专业律师李学军

手机:18354885199,网址:www.lixuejunlawyer.com)

一、婚姻法律

1、 婚前公证,结婚,离婚纠纷,协议离婚,离婚后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书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亲权等侵权纠纷 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诉讼 家庭暴力、重婚罪、遗弃罪、虐待罪刑事自诉案件解除同居关系诉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的行政诉讼,非法同居,事实婚姻,过错赔偿,夫妻间扶养纠纷通过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程序
2、确认亲子关系,子女抚养,生育权,监护权,抚养权变更,子女探望权纠纷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争议诉讼同居关系引起的财产及子女抚养争议,子女姓名变更。

3、共有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离婚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诉讼婚姻家庭领域的债务纠纷离婚后分割对方隐匿财产纠纷婚前不动产,婚后不动产,父母房改房,购买按揭房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确权、转让、赠与纠纷,夫妻合伙,股票证券分割,入股企业,股份分割,养老金,退休金。

二、继承法律

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时效、继承顺序、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第二顺序继承、公证遗嘱、遗嘱执行人、代书遗嘱、口头遗嘱、自书遗嘱、遗嘱见证人、遗产分割、继承遗产、胎儿继承、不易分割财产、继承纠纷、遗嘱纠纷、伪造遗嘱、

三、家庭法律

收养法、收养条件、收养关系、收养人、送养人、华侨收养、单身收养、亲属收养、弃婴收养、民政部门、福利机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五保,未成年人保护,妇女保护,计划生育。

法律法规:

1、婚姻法

2、继承法

3、遗嘱公证细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8、山东省高院2008243)会议纪要

9、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0、收养法

11、民法通则

12、民法通则执行意见

13、副院长解读解释二

14、负责人解读三

15、军队实施《婚姻法》的规定

16、山东省高院关于婚姻家庭审判会议纪要2011

17、最高院执行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18、农村五保供养条例

19、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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